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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30    访问次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军事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35号)精神,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将于12月15日前完成省级评审遴选工作。为做好我省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经过国家、省、校三级建设,形成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网络教育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各高校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按照教育部下发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对原有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进行改造、转型、升级,并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学科专业优势和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需要,择优建设一批新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网上资源应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二、申报范围与推荐数量

    2003年-2010年期间全省高等学校(含驻地在湖北的军队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建设的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精品课程,除涉密课程、网络教育课程与本科高校的高职课程外,均可申报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教育部按本地区原有本科国家精品课程和高职国家精品课程数量的40%确定2012年推荐限额,我省为125门,其中本科106门,高职高专19门。各高校原则上今年按不超过本校国家级精品课程数量的50%推荐(具体限额见附件1),我省军队院校参照以上限额执行。各校应切实推荐出准备充分、质量较高的课程。我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及遴选标准,对各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分本科与高职,请按课程填写,提供书面材料一式5份,WORD版电子材料1份,申报书请各校在教育部网站下载);

    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按学校填写,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

    3.网络申报:学校职能部门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www.zlgc.edu.cn)中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下载“申报工具”,并根据申报工具使用说明在本校安装,供课程申报团队使用。课程申报团队通过“申报工具”,完成各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

    请于12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本科院校材料报高等教育处,高职高专院校材料报职成教处,电子材料分别发送至hbjytgjc@163.com(本科)和sunxiaominzb@163.com(高职高专),同时完成网络申报。

    四、其他事项

    1.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申报、遴选和共享工作,建立规范程序,采取激励保障措施,制定建设计划,将原国家精品课程的转型升级作为2012年和201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工作重点,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建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质量保证和监控机制,确保课程资源的高质量、高水平,确保课程资源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

    2.各高校应安排相关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负责“申报工具”在校园网中的安装,并协助课程申报团队规范地使用“申报工具”。

    3.经遴选确定推荐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将同时作为2012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予以建设。

 

附件:1. 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限额

     

     2.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1:

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限额

 

学校名称

限额

学校名称

限额

武汉大学

36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5

华中科技大学

27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3

华中师范大学

12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2

武汉理工大学

9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0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1

华中农业大学

16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1

中南民族大学

1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1

湖北大学

1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

武汉科技大学

3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1

三峡大学

1

鄂州职业大学

1

长江大学

2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1

武汉工程大学

1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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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

湖北中医药大学

1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1

武汉工业学院

1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1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1

 

 

湖北警官学院

1

全省总计

163

武汉体育学院

1

 

 

湖北美术学院

1

 

 

湖北师范学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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