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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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校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4 阅览次数:127次
各相关部门:
2011年度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在正式开始,此次申报分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请各部门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报工作
(一)青年培育基金项目
1.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所有已获纵向项目立项的科研项目及已获校基金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项目主持人只能申请一个青年培育基金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
4. 青年培育基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
(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
1.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申报人必须是现岗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2. 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
3. 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
二、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应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基础研究项目,或具有重要应用前景,围绕我校学科发展特点的相关研究课题。
2.项目内容应创新性强,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展或取得重要进展。
3.项目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三、申报办法
本年度校级课题申报以院部、研究室为单位,请各院系科研秘书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文档。
2、汇总的《2011年校级课题申报清单》电子版及打印稿各一份。
联系人:胡纯 87181356 9730 (自科类)
徐莺 87495130 9519 (社科类)